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工委官方网络平台信息申报发布流程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现就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工委官方网络平台信息申报发布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铜陵机关党建”官方网站和同名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发布三级管控制度。
1. 信息申报。拟提交发布的信息需提前规范填写市直机关工委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底稿照片(清晰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需填写为“XX单位信息报送”,同一则信息如包含文档、图片、影像等附件的,需统一打包报备)。
2. 信息审核。严格执行“提报人签字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复核、工委签字审批”的信息报送审核签批流程。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稿件实行“五个一律不予采用”制:一是未严格履行申报程序的,一律不予采用;二是稿件中出现政治性用语表述错误的,一律不予采用;三是稿件质量不高的,一律不予采用;四是申报时间严重滞后的,一律不予采用;五是涉嫌泄密或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审核不宜刊载发布的,一律不予采用。
3. 信息发布。工委宣传部在认真审核信息申报表后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附件2),并提报工委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经工委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的信息方可刊载发布在“铜陵机关党建”官方网站和同名官方微信公众号上。
4. 严明责任。信息申报单位和个人对申报信息负主要审核责任。对因责任心不强,导致“铜陵机关党建”官方网站和同名官方微信公众号刊载信息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据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年度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予以扣分,相关情况抄报市委宣传部和市委网信办。
联 系 人:工委宣传部 张业辉;
联系电话:5880922;
信息报送邮箱:gwxcb200@163.com。
附件:1. 市直机关工委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申报表;
2. 市直机关工委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
中共铜陵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