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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提供“兜底式”服务 助力企业群众“办成事”——我市“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投入运行

浏览次数:16470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30 字体大小:

为深入推进说“不”提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530日上午,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正式设立“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专门受理和解决企业发展、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市委常委、秘书长胡启书等为窗口揭牌。

“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主要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时,提出的“办不成事”相关诉求。受理范围包括:企业和群众等各类主体在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多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仍未能办成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反映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慢作为、不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企业现场反映的涉企服务及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其他涉及政务服务类的合理诉求。

“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实行关口前置,兜底服务,现场协调,顶格交办,限期办结,问责问效等工作闭环。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事项,“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能够立即解决的,当场予以协调解决,并征得当事人满意答复;对经协调不能现场解决的,实行“顶格交办”,由相关部门“一把手”领办督办。简单事项3个工作日内,由问题所属窗口部门反馈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流程复杂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反馈;特别复杂的事项10个工作日内反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事项如确属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市效能办每周对“办不成事”事项进行梳理汇总,会同相关部门对事项办结情况进行严格督查,重点强化对交办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真正发挥帮助企业和群众“把该办的事办成”的倒逼推动作用。

“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还建立与涉法涉诉、涉访等事项的业务主管部门联动转办机制,对不属于政务服务类的相关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转办相关部门专项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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