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单位“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参评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开展2022年度市直单位“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的通知》(市直〔2022〕11号)要求。在分类别建立参评人员信息库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市直单位“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参评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指标
按照不超过各类别参评对象总数25%的比例,确定各单位参评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组织推荐
1.初步推荐。各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综合考虑拟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在广泛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基础上,初步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
2.征求意见。初步推荐人选产生后,要征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建议。
3.会议决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党组(党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双签字”,于7月18日之前报送《关于推荐“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参评对象的报告》(详见附件2)和《2022年度市直单位“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参评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北71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tlszfxnb@163.com。
三、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推荐标准。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把综合素质过硬、完成任务出色、群众基础扎实的干部推荐出来,坚决杜绝降格以求的现象。
二要广泛听取意见。各单位推荐工作要突出广泛性和代表性,在推荐过程中,注重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推荐人选在党员群众中叫得响、立得住。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不断增强“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与认可度。
联系人:操先莹;电话:5880922。
附件:1.《2022年度市直单位“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参评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推荐“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参评对象的报告》
3.《2022年度市直单位“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参评人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