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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健全市“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

浏览次数:19451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14 字体大小: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市“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高效规范运行,着力提升窗口办件质效,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健全完善窗口办事机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提升“办理件”督办层级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理事项办理件分为“转办、分办、交办”(“三办”)三种,“转办件”是指涉访涉诉涉法,按有关规定转办信访和涉法涉诉部门处理;“分办件”是指现场协调无法解决,经研判为一般问题,需要向相关县(区)、市直部门开具“分办单”督促解决的事项;“交办件”是指现场协调无法解决,且初步研判问题复杂、事态严重,需要相关县(区)、市直部门“一把手”领办,亲自牵头协调解决的“疑难杂症”问题或者“分办件”迟迟未能推动解决,投诉当事人不满意,需要将“分办件”转为“交办件”。

“交办件”在开给各相关县(区)、市直部门时,同步报市领导阅审,办结报告在回复市效能办时,须同步呈报市领导。特别复杂难办事项,由市效能办提请市领导牵头协调处理(市委领导由市委督查室转呈,市政府领导由市政府督查室转呈)。“分办件”由各县(区)效能办、市直部门牵头限期办结。

二、深化落实“一把手”领办制

“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交办件”实行“一把手”领办制,各县(区)委、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事项办结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要按照首问负责、说“不”提级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四个亲自”:亲自阅批问题交办单,亲自研究制定问题解决措施,亲自协调督办交办事项按时办结报备,亲自回访问题反映对象。

三、规范提升“办理件”质效

规范办结回复报告,报告需包括五大部分(“四查一对标”):一是事项调查处理情况;二是全面对照自查本领域同性质问题情况;三是系统检视自查说“不”提级管理执行情况;四是深刻反思查找问题背后作风原因;五是对标“江浙沪”,按照“江浙沪能办,铜陵也能办”要求,从业务流程优化、现有制度完善、对上政策争取等多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设性建议。提升反映事项办结时效,简单事项3个工作日内由交办分办部门向企业和群众反馈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复杂事项5个工作日内反馈;特别复杂的事项10个工作日内反馈。反映事项如确属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市效能办将定期通报市“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办件典型案例,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深化落实首问负责、说“不”提级管理制度,切实抓好窗口“三办”件质效提升。相关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作风效能考评重要依据。

 

 

            铜陵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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