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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1035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6-12 字体大小: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2024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办发〔2024〕5号)精神,扎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市直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对市直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列席旁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席旁听对象

组织对36家市直单位开展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附件1)

二、列席旁听时间

2024年5月至8月,具体时间由各单位与各列席旁听人员商定,原则上于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一次列席旁听工作。

三、列席旁听内容

(一)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列席旁听人员通过谈话交流、查阅学习台账等方式,重点了解被列席旁听单位中心组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年度学习计划经本级党组(党委)审定、中心组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研讨、中心组成员学习调研选题工作及外请报告备案等情况。

(二)学习组织规范情况。列席旁听人员全程参加一次有关单位中心组学习会,现场查看学习方案制定、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中心组成员自学领学、研讨交流发言、学习内容落实及学习档案管理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对此次列席旁听工作要高度重视,给予支持。相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工委派出列席旁听人员的对接联系,双方确定具体时间后,提前2个工作日向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报备,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筹调度。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认真开展好列席旁听工作。列席旁听人员不在学习会上发言,于旁听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学习方案、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列席旁听情况反馈表(附件2)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胡圣锋,姚雁  电话:5880922

电子邮箱:gwxcb200@163.com

 

附件:1. 2024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安排表

2. 市直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情况反馈表

 

 

 

 

 

中共铜陵市委宣传部      中共铜陵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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