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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5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发布时间:2024-09-20 15:17 编辑:网站管理员 浏览:122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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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 要求: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入党宣誓

  • 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 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三、继续教育考察

  •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 时间: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四、提出转正申请

  •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五、支部大会讨论

  •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上级党委审批

  • 时间: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 要求: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 注意: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七、材料归档

  •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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