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3点:
(1)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人数不足500名,或者虽然超过500名,但驻地比较集中,又便于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2)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人数超过500名且驻地比较分散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难以达到应到会人数4/5的,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人数虽不足500名,但其所辖党组织相当分散,例如乡镇党委或者生产连续性很强、工作班次难于调整的企业党委等,确实不便召开党员大会的,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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